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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务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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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二、通航水域使用岸线的安全性许可
·三、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许可
·四、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审批
·五、禁航区、航道(路)、交通管制区、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划定审批
·六、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许可
·七、船舶进出港口许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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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禁航区、航道(路)、交通管制区、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划定审批

实施机关:防城港海事局
受理部门:政务中心
受理岗位:受理员
申 请 人:建设、作业、活动单位或其代理人
(一)禁航区划定审批
具备条件:
1、确有禁航的事实理由
2、因进行相关作业或活动需要设置禁航区的,作业或活动经  有关主管部门批准
3、经专家评审论证(必要时)
4、代理人具备相应的代理资格
提交材料:
1、《禁航区、航道(路)、交通管制区、锚地和安全作区划定申请书》
2、主管部门关于作业或活动的批准文件(必要时)
3、禁航事实理由、时间、水域、活动内容
4、作业或活动方案(进行作业或活动时)
5、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
6、专家评审意见(必要时)
7、委托书(代理人申请时)
8、航行警(通)告发布申请
(二)航道(路)划定审批
具备条件:
1、设置航道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
2、满足通航安全和通航环境要求
3、代理人具备相应的代理资格
提交材料:
1、《禁航区、航道(路)、交通管制区、锚地和安全作区划定申请书》
2、有关主管部门关于航道设置的批复
3、设置航道的有关技术资料
4、《通航安全和通航环境评估报告》及专家评审意见
5、航行警(通)告发布申请
6、委托书(代理人申请时)
(三)交通管制区划定审批
具备条件:
1、确有设置交通管制区的事实理由
2、因进行相关作业或活动需要设置交通管制区的的,作业或活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
3、满足通航安全和通航环境要求
4、代理人具备相应的代理资格
提交材料:
1、《禁航区、航道(路)、交通管制区、锚地和安全作区划定申请书》
2、有关主管部门关于作业或活动的的批准文件(必要时)
3、设置交通管制区的事实理由、时间、水域、活动内容
4、作业或活动方案(进行作业或活动时)
5、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
6、专家评审意见(必要时)
7、航行警(通)告发布申请
8、委托书(代理人申请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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