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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险品运输船舶未按规定悬挂标志受处罚

作者:姚章业 日期: 2008-8-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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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危险品运输船舶未按规定悬挂标志受处罚



  7月31日,防城港海事局执法人员在防城港集装箱码头现场巡查时发现,“建工188”和“桂冠”轮在进行装卸危险货物时均未按照规定悬挂B字旗,违反了危险品管理有关规定。为防止危险货物发生意外,海事执法人员当场指出了存在缺陷,要求立即纠正,并根据有关条款对两轮进行了行政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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