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城港海事局制定出台三项制度实施细则
五月三十一日,防城港海事局印发了《防城港海事局首问负责制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、《防城港海事局限时办结制实施细则(试行)》、《防城港海事局责任追究制实施细则(试行)》,为进一步落实三项制度,转变干部作风,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确立了制度基础。
防城港海事局早在2003年便在全局范围内推行了首问负责制、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多项便民服务制度,多年来在提高行政效能,转变干部作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,并在广大行政相对人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。今年根据区党委区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,我局对照广西区颁布的三项制度的规定,对已经颁布实施的相关规定做了适当的改进,为进一步转变作风,提高效能,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打下基础。
